一、建筑起重機械維修合同、制度及計劃? ? ?佛山起重機維修
1.施工起重機械用戶具有相應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證書的,應當在施工起重機械安裝通知前,制定施工起重機械維護管理制度、設備維護計劃和應急救援計劃.
2.要求施工起重機械維護管理制度和設備維護計劃明確設備維護的具體內容不得少于本文第四點的要求、周期不得少于本文第五點的要求和責任。應急救援計劃應明確應急救援負責人、負責人的移動電話號碼和承諾服務的工作時間和響應時間。
3.禁止夜間維修建筑起重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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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管理
1.施工起重機械使用前,總承包商、安裝維護單位、分包用戶、監理單位應共同向設備操作人員、信號指揮員、維護人員進行聯合安全技術交底,并由相關責任人員簽字。聯合安全技術交底可使用《廣東省建筑安全管理統一表》中的相關設備操作安全技術交底表和相關設備操作程序。
2.施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相關安全施工規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寫相應記錄。
3、每班工作前后,總承包商項目設備管理人員應按照《關于建立施工現場垂直運輸設備檢查制度的通知》順建電傳04.63號的要求,會同作業人員進行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或其他不安全隱患時,應立即處理;緊急情況下,可決定停止使用設備,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負責人報告。
4、施工起重機械司機室應配備相關操作維護內容的使用說明書,以及上述聯合安全技術交底使用的相關設備操作安全技術交底表及相關設備操作規程,并張貼設備維修單位維修服務專線電話號碼、應急救援負責人、負責人手機號碼。施工起重機械司機上崗時應攜帶手機,但操作時嚴禁接聽電話,以便及時報告設備異常情況和求救信息。
5、工程總承包商應嚴格遵守本規定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做好相應的安全防范工作,并在明顯區域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6、工程總承包商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相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工程施工總承包商設備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熟悉機械性能,定期檢查施工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緊急情況下,有權決定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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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設備維護要求? ? 佛山起重機
1.安裝維護單位應當按照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有關規定制定維護制度,并按照下列程序和步驟進行維護:
2.設備安裝前的安全檢查和維護:檢查設備各主要機構特性的完整性,檢查主要鋼結構、連接件及其軸套、螺栓的可見缺陷,檢查設備表面的防腐情況,記錄并出具安裝意見。
3、設備交付使用后的日常維護:日常維護由設備操作司機或用戶專職人員負責,安裝維護單位有義務對日常維護內容進行監督檢測。日常維護的主要內容科總結為“十字操作法”:清潔、擰緊、潤化、調節、防腐。每天班前、班末10天?!?0分鐘內,檢查設備各部位是否正常,按規定潤油,注意機械運行聲音是否正常,做好清潔和交接工作,達到設備外觀整潔、正常運行的目的,日常維護記錄和交接記錄制作固定表格,成為檔案管理。
4、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在規定時間內對機械設備進行多次維護,以清洗、潤濕、調整、解體、維護為核心信息。一般由維修人員和操作人員共同完成。
建議選擇四次大修的要求,但暫時不作為硬性要求:大修是在設備主要總成都已達到或接近使用壽命極限、機械動力性能顯著降低、油耗增加、操作不良、聲音異?;蛟O備無法發揮正常生產性能的情況下,采用的一種全面徹底的恢復性維護方法,使設備從本質上技術性能和外觀上再次噴涂,達到整舊如新的目的。大修由維修專業人員進行,需要記錄和驗收。超過和接近報廢年限的設備安裝前,應提供檢修驗收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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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設備定期維護內容
除移動式起重機外,設備定期維護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商品操作手冊或使用說明書所需的以下工作內容:
1.定期檢查包括每日檢查、每周檢查、季度檢查的全部工作內容;
2.檢查、清潔、潤化、緊固;
3.更換易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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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裝置、電氣保護裝置的檢查、檢查和更換,應符合《施工電梯安全規程》GB10055-2007、GB5144-2006《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6067-85起重機械安全規程、JGJ33-2001《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88-92的相應工作標準《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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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定期檢查內容:
1.混凝土基礎、地腳螺絲、附墻設備、纜風繩、地錨狀態變化;
2.肉眼可見的明顯缺陷,如變形、裂紋、銹蝕等;
3.軸套、螺栓、定位板、法蘭、銹蝕、軸套定位,特別是臂架連接軸套);
4.機構運行狀態,特別是制動器運行狀態和性能空載時);制動器損壞:制動墊片薄化、調節設備、噪聲等;零件磨損情況;
5.保護裝置和安全限制設備的可靠性和精度;
6.鋼絲繩、滑輪或齒輪、齒條的磨損,鋼絲繩尾部在卷筒內固定;
7.液壓裝置:壓力、氣壓表、油量、油品、接頭、管件、漏油;
8.吊鉤、吊鉤螺母及緊固設備:可見變形、裂紋、損壞;
9.連接螺栓預緊力:用專用扳手檢查,標準節連接螺栓強度等級,一旦出現裂紋不得使用;
10.起重力矩和起重量限位器:禁止隨意調整,更換零件后再次吊重調整;
11.電氣安裝:零件無松動,工作無異聲,電線無老化,箱內無水蒸氣凝結,排線整齊,線碼正確;
12.潤化:齒輪箱油量符合要求,不允許漏油;
13.接地電阻值、電線電纜絕緣狀態;
14.井架物料提升機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15.動力裝置和控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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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設備定期維護維護周期
塔吊起重機和施工電梯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周期不得超過每月一次。
井架物料提升機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周期不得超過每兩個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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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設備定期維護記錄
安裝維修單位應制定有編號的建筑起重機械定期維修記錄表,全面記錄維修內容。
每臺建筑起重機械定期維護后,設備安裝維護單位應出具建筑起重機械定期維護記錄表,并存放在建筑起重機械技術檔案中。設備安裝維護單位和檢驗維護人員應分別蓋章簽字。此外,設備安裝維護單位還應及時填寫簡歷中的“設備定期維護記錄”,包括建筑起重機械定期維護記錄表的編號,設備安裝維護單位和檢驗維護人員應分別蓋章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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